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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考核及校院两级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贺克勇           发布日期:2021-12-22     浏览次数:

     

各系(中心、办):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考核和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教职工考核、院级先进集体、院级先进个人和校级先进个人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齐   涛   黄玉祥

成     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教工党支部书记、系(中心、办)负责人、教师代表,党政综合办公室科级秘书。

二、年度考核

1.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

2.考核内容

(1)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绩效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 号)进行考核(文件另发)。工作绩效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

(2)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4)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3.考核等次及比例

(1)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3)各系列参加考核人数及优秀指标分配:


岗位类型 人数 考核人数
优秀(15%)
教      师 105 104 15
管      理 20 18 3
实验技术 11 11 2
工      勤 13 13 2
合      计 149 146 22

(4)教师系列按教授、副教授及讲师3个职称等级考核,优秀指标分配如下:

职      称 人数 考核人数 优秀(15%)
教      授 15 14 2
副 教 授 53 53 8
讲      师 37 37 5
合      计 105 104 15

4.考核办法

(1)教师系列根据《机电学院教师系列评价指标体系(业绩类》(附件6)《机电学院公益性项目指标体系(试行)》(附件7)和《机电学院教师年度考核指标补充修订意见》(附件8)三项积分之和的达成度确定考核等次;

达成度目标分值以《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教师系列第四轮岗位聘期考核目标分值》为依据,即按四年的平均值确定,具体如下:二级岗位:30分;三级岗位:20分;四级岗位:10.5分;五级岗位:8.5分;六级岗位:8分;七级岗位7.5分;八级岗位6分;九级岗位:5.5分;十级及其以下岗位:5分。

(2)管理、实验技术和工勤岗位人员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由各单位参考日常考勤、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和满足师生需求等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A.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B.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C.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D.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E.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F.年度受到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G.未经审批,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H.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5.考核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

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附件2、3、4、5)。教师还需在系统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1),以及《机电学院教师2021年考核评价表》(附件9)。

(2)审核

党政综合办公室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统一进行审校,公益分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秘书提供并审核。

(3)考核

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根据个人提交的材料确定考核初步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议定。

(4)公示

学院将对教职工考核结果在全院内进行公示。

(5)学校审核、备案

人事处审核认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先进评选

1.指标分配

2021年评选院级先进个人10人,其中教师7人(教授1人、副教授3人,讲师3人),管理1人、实验技术1人、工勤1人;在院级先进个人的基础上推荐产生校级先进个人3名,其中教师系列2人,非教师系列1人;

评选院级先进集体3个,其中在5个系中产生先进集体2个,办公室、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3个单位产生先进集体1个。

2.产生办法

院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结果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给予表彰奖励。校级先进个人由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从院级先进个人中提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上报学校。

四、进度安排

1.2021年12月2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

2.2021年12月24日前,由本人登陆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线上生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并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机电学院教师2021年考核表》等3个表的纸质版(签名)及电子版交各系(中心、办)主任初审后,统一提交学院办公室毛勇鹏处,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表》交各党支部书记处初审后,统一提交学院办公室贺喜莹处;

3.2021年12月29日前,召开教职工年度考核(先进评选)工作小组会议,进行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各类先进评选工作;

4.2022年1月1日前,公示考核和评选结果;

5.2022年1月5日前,上报考核和评选结果。

五、几点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负责,学院不对其进行考核等次认定。聘任在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参加教学、科研、推广先进个人评选,学院将依据业务工作情况明确其考核等次;

2.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单位填写《2021 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目前仍在援派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的人员,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单位填写《2021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教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

5.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号)执行;

6.年度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调整岗位及工资、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7.《机电学院教师系列评价指标体系(业绩类)》(附件6)《机电学院公益性项目指标体系(试行)》(附件7)和《机电学院教师年度考核指标补充修订意见》(附件8)中没有的项目请注明,学院将根据情况统一研究,参照执行。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考核表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教师)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处级领导人员)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科级以下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其他人员)

    6.机电学院教师系列评价指标体系(业绩类)

    7.机电学院公益性项目指标体系(试行)

    8.机电学院教师年度考核指标补充修订意见

    9.机电学院教师2021年考核评价表

    10.机电学院业绩分值划分表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22日


编辑:毛勇鹏     终审:马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