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王绍金院长主持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讨论了本科生因故旷考的处理意见,现纪要如下:
一、通报本科生因故旷考的情况
在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经核查和统计,学院共计有旷考学生35人,正常考试旷考4人,补考旷考7人,重修考试旷考25人,其中旷考1门次的有26人,2门次有5人,3门次有2人,4门次有1人,10门次有1人。
在学院教学办核实过程中,收到学生本人所写说明性材料26份,含重修考试18份、正常考试4份、补考4份。其余9人确认旷考,均未交说明性材料。
通过审阅学生个人提供的说明材料,跟学生谈话了解后,情况如下:一是在重修考试旷考的18人中,因与正常考试或外出实习冲突的8人,状态不好备考不充分弃考的3人,去医院看病的2人,记错时间忘记考试的2人,重修课程与正常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导致学得不好弃考的2人,重修报名时系统提示出错以为没报上导致旷考的1人,还有1人参加了线性代数II考试但显示旷考;二是在正常考试旷考的4人,因去医院看病导致旷考的2人,状态不好弃考的1人,参加课程设计但最终未提交作业导致旷考1人;三是在补考旷考的4人中,因记错时间或没查到考试时间导致旷考的2人,去医院看病1人,不清楚补考流程最终错过补考的1人。
二、处理本科生旷考的依据
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学生因缓考申请未被批准或未履行任何手续而不参加课程考试者,视为旷考,并视旷考情况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一学期旷考1门课程给予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旷考2门课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一学期旷考3门以上课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三、处理意见
会议研究讨论了经教学办、学工办开会讨论形成初步处理建议。会议认为严肃校纪、端正考风是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校学发〔2017〕285号)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违纪学生进行处理,有助于良好学风的形成。经研究,决定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旷考的本科生处理如下:对夏炎等4人给予记过处分,对李培等2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刘增刚21人给予警告处分;对马济韬等5人因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冲突不予处理,另外对李作英等3人因生病住院治疗、加课程设计但最终未提交作业及课程与正常考试冲突不作处理。具体名单附后:
参会人员:王绍金 戴 军 陈 军 张海辉 黄玉祥 张朝红 马志宏
列席人员:贺克勇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