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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22年招收全职博士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7     浏览次数:

     

各系、各科研团队、各博士生导师:

根据校人事发〔2021〕333号《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及2022年教师选聘计划的通知》及校人事发〔2021〕346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现将依托我院的农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22年招收全职博士后工作通知一下,请各系主任、各科研团队负责人、各博士生导师从学院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及学校“双一流”建设出发,发挥各自人脉优势,宣传学校博士后招收政策,广纳贤才,吸引优秀校内外博士来我流动站进行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 、招收计划

根据校人事处下达指标,2022年我院招收全职博士后5人,其中特别资助1人,重点资助4人。全职博士后人员中校外博士原则上须占50%以上。

二、招收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培养学校出具的同意授予学位证明(一般应在取得博士学位3年内),思想政治鉴定合格,学术成果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我校博士毕业生一般不得在获得博士学位所属一级学科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3.特别资助和重点资助博士后应符合学校和学院(所)当年选聘教师的基本条件,其中,特别资助博士后的学术成果不低于学校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职称业务条件。

三、待遇

(一)薪酬

1. 全职博士后执行年薪制,并享受绩效奖励(参照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执行)。薪酬的80%按月发放,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剩余部分。

(1)特别资助:年薪不低于33万元(税前)。其中,学校承担30万元/年,导师或团队承担不低于3万元/年。

(2)重点资助:年薪不低于22万元(税前)。其中,学校承担20万元/年,导师或团队承担不低于2万元/年。

(3)一般资助:年薪不低于15万元(税前)。其中,学校承担10万元/年,导师或团队承担不低于5万元/年。

2.在站期间因承担国家自然(社科)基金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请延期的,经学校审批同意,延期薪酬学校按8万元/年标准发放,其余部分由合作导师承担;其他原因申请延期的,延期薪酬全部由合作导师承担。

3.获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引进项目”等同类同级国家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者,根据博士后类型享受学校薪酬。

(二)其他待遇

人事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的博士后享有以下待遇。

1.住房

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周转房。对学校暂时无法解决住房者,为其提供500元/月的住房补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社保

按照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社保有关规定执行。

3.子女入托入学

子女入托、中小学入学方面享受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同等待遇。

4.职称认定及评审

在站期间可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

5.师资选留

(1).特别资助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高水平成果,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规定期限按期出站,且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经学院(所)评审推荐,学校审定后,可直接以副高级职称选聘至学校相应教师岗位。

(2).重点资助博士后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规定期限按期出站,且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并达到学校青年副教授(副研究员)聘期业务条件,符合学校和学院(所)教师选留条件的,经学院(所)评审推荐,学校审定后,可直接以副高级职称选聘至学校相应教师岗位。

(3).延期出站的特别资助、重点资助博士后和在站期间表现优异的一般资助博士后,出站后按相关程序补充到学校教师队伍。

(4).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条件的,出站后可申报该计划相应岗位。

四、招收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见附表),发送学院科研办公室奚老师;联系方式:xihailian@nwafu.edu.cn

2. 学院组织专家遴选后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后按照中国博士后申请程序进行。

五、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照校人事发〔2021〕333号《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及2022年教师选聘计划的通知》及校人事发〔2021〕346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