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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负责全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工作组机构如下

长:      

副组长:刘小峰 马志宏  黄玉祥

马香丽 贺克勇  贺喜莹  张艳芳     李明月  尹云彦      张德翼  闫泽禹  各班班主任  学生代表2名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193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指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

4.20182019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2020级学生英语成绩不做要求。

(二)指标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21个指标。学院根据学校所分配指标,按年级、专业、班级数目情况,将指标分配如下:20187个,20197个,20207个。其中,20182019级机制专业2个指标,机电、机化、电信、车辆专业各1个指标;2020级按照专业大类分配,机械类6个指标,电信专业1个指标。20182019级各剩下1个年级流动指标,流动指标在本年级内不分专业进行评定。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

注意:《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的推荐理由必须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认真填写,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推荐”等字样。

2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各学生班每班推荐不得超过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填写《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2)。

3.学院评审

1)2019、2018级申请2020-2021学年度学积分与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之和作为候选人的最终参评成绩;2020级学生根据《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中要求,需符合素测成绩在班级前30%、学业成绩在班级前10%,以学业成绩排序。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学业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的指标,学院将候选人的最终参评成绩在专业内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获得者。

3)各年级流动指标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最终参评成绩在年级内不分专业排序,取得分最高者,得分相同者20182019级取六级成绩最高者2020级取德育成绩最高者

4)如班级、专业无符合推荐人选的情况,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最终参评成绩、四六级成绩,在不同专业评选。

评审完成后,学院将审核结果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2.受纪律处分者;

3.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930-108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108-1012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在班级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12-1013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材料上报

国家奖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10月13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打包后以班级命名)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2.1014日-19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成绩要求

2019、2018级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评定条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299号)执行。2020级学生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学业成或素质测评成绩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学习情况”栏成绩和素测排名均要求填写班级排名;

3.“必修课”门次统计为上学年的门次;

4.“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或出现雷同,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

6.表中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7.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不能出现违反时间顺序的情况,不能与公示时间矛盾

其他相关要求

1.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学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所有学生学积分以综合测评时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据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2.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3.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各学院对2020-2021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4.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5.本学年原则上学生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

6.国家奖学金表格不得变更,纸质版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要求手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所有奖助学金纸质版汇总表均需班主任签字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7.在公示期间对学积分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教学工作办公室;对德育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有异议者请咨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8.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联系人:尹云彦

联系电话:029-87091957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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