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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校学发〔2017〕33号)及《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2019级测评工作由辅导员下达具体通知。

2020级、2021级测评工作参照以下流程开展:

1.成立班级测评小组:9月15-16日,各学生班级成立班级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小组共7人,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班级普通学生代表任组员,并由班主任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门户(操作流程见附件1),添加测评小组成员。

2.个人测评:9月15-22日,班级组织全体学习测评文件,学生个人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门户(操作流程见附件1),按照测评系统选项提交个人加分项,附件处需提交荣誉证书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或原图照片,部分加分项由辅导员统一导入,系统内无某选项的则无需填写,所有信息认真填写,一经班主任审核通过,原则上不予重新认定。

3.班级互评:9月15-22日,全体学生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门户参与班级互评。

4.班主任审核:9月16-9月23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门户,逐一审核学生加分信息。

5.辅导员审核:9月16-9月23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信息门户,逐一审核学生加分信息。

6.班级公示:9月24日,测评系统内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有异议者于9月24日下午18点前联系班主任。

7.年级公示:9月26-28日,测评系统内进行年级公示,原则上班级公示无异议者默认无误,公示有异议者于9月26日下午18点前联系辅导员。

8.结果上报:测评结果上报学校。

二、工作要求

1.2020级、2021级本科生按照《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2019级本科生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校学发〔2017〕33号)及《指导意见》执行。

2.本次2020级、2021级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须运用学校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中“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系统。

3.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严格执行。

4.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专业分流学生在原班级测评。

5.学校派出的访学学生在访学结束前,由学生所在访学院鉴定该生在访学期间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有无奖惩等方面的表现,并出具综合鉴定意见和访学期间参加活动记录的书面材料。学生回校参加素质能力测评时,由学院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6.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