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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本科生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和文明校园建设,根据《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21〕141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党办发〔2020〕31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在本科生中开展“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周期

2023年12月-2024年6月

二、创建对象

学生社区内本科生党员宿舍,即宿舍中有一名及以上中共(预备)党员的学生宿舍。

、创建目标

创建工作由学院党委统筹指导,组建学院“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各年级辅导员、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为工作组成员。学院党委负责本单位“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的具体实施。创建工作参照“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标准(附件1)开展,严格执行“五个优”,即思想表现优异、学习氛围优越、环境建设优美、综合素质优良、作用发挥优秀,力争做到“五个一”,即创建一个宿舍、提升一个班级、带动一个楼层、辐射一个楼宇、建设一个社区,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对普通学生的思想凝聚、价值引领、言行规范作用,建设和谐、文明、安全、向上的“一站式”学生社区。

、创建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2月)。学院党委组建本单位的“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摸清党员宿舍分布情况,为每一间党员宿舍挂牌,亮明学生党员身份,起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作用。依托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新媒体平台,在本科生层面以学生党员为重点开展学习“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标准,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

2.自主创建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3月)。学院党委参照创建标准,细化本单位“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创建检查和评比活动,及时展示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党员宿舍、典型人物事迹,并按照《百个“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培育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学生党员宿舍参与校级重点培育。

3.创建培育阶段(2024年4月-5月)。结合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方案、学生公寓环境卫生整治和学生宿舍稳定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学院党委指导校级重点培育学生党员示范宿舍,按照创建标准中“五个优”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通过日常检查、定期督导、宣传展示等形式,对校级重点培育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情况进行过程化指导和观测,做好创建过程台账记录。

4.总结验收及表彰展示阶段(2024年6月)。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组从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环境建设、作用发挥、创建成果等方面对校级重点培育学生党员示范宿舍进行创建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将创建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党员宿舍认定为“学生党员示范宿舍”,从创建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党员宿舍遴选创建成效突出的,认定为“学生党员标杆宿舍”。学校将召开“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结果展示及表彰会,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

、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本科生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创建工作,将工作开展与推动学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切实履行好“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做好创建组织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2.突出过程管理。各本科生党支部要将“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创建作为加强学生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力度,确保全体学生党员宿舍参与创建,认真开展自主创建工作,对参与校级重点培育的学生党员宿舍进行具体指导。在创建过程中,如有学生党员宿舍建设存在较大问题,要及时整改彻底整改。如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学院党委将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党员宿舍进行通报。

3.按时推进工作。请各本科生党支部于自主创建阶段结束后3月20日前,根据附件2的分配名额,报送附件3汇总表,纸质版交至学院92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634845752@qq.com。创建培育阶段结束后,5月20日前,请参与校级重点培育的学生党员示范宿舍填写附件4,纸质版交至学院922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634845752@qq.com。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