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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等3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4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5项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长:齐  涛  戴  军

副组长:刘小峰 马志宏  黄玉祥

马香丽 贺克勇  贺喜莹  张艳芳  李  晶 李明月  尹云彦  刘  家  张德翼  闫泽禹  各班班主任  学生代表2名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2018、2019级学生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指教务网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2020级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

4.2021-2022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2018、2019级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分数≥425分)2020级学生英语成绩不做要求

(二)指标分配

今年我院共分配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51个,2018级17个、2019级17个,2020级17其中各年级学生班各分配1个,2018、2019级机制专业1个流动指标,机化专业车辆专业共1个流动指标,电信专业机电专业共1个流动指标。2020级机械类专业2个流动指标,电信专业1个流动指标。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填写《各类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

3. 年级评审

(1)2019、2018级申请人2020-2021学年度学积分与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之和作为候选人的最终参评成绩;2020级学生根据《素质能力测评结果在评奖评优中的应用》中要求,需符合素测成绩在班级前50%、学业成绩在班级前30%,以学业成绩排序。

2每班所推荐的最终参评成绩较高的申请者直接确定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班级所推荐的最终参评成绩较低的申请者,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的指标,各年级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的最终参评成绩在专业内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获得者,得分相同者2018、2019级取六级成绩最高者,2020级取德育成绩最高者。

(4)如有班级、专业无符合推荐人选的情况,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生最终参评成绩、四六级成绩,在不同专业评选。

4.学院评审

学院在审查班级所确定的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获奖资格后予以确认,评审完成后,学院将审核结果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3.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2021-2022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提出申请的同学情况进行讨论,参照2021-2022学年贫困认定的结果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提交班级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各类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

注意:2020级学生按照专业分流后班级进行评定

3.学院初审。学院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资助人员和资助等级,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指标分配及评选办法

1.指标分配

根据各年级贫困生人数比例国家助学金进行指标分配其中2018级一等助学金82人,二等助学金49人;2019级一等助学金80人,二等助学金51人;2020级一等助学金78人,二等助学金49人;2021级一等助学金81人,二等助学金53人。各专业班级具体指标由年级辅导员分配。

2.评选办法

(1)根据班级推荐的受助学生名单,依照学生贫困等级(特困和贫困)进行分类;

(2)所有班级按照贫困等级进行排序,确定出一等助学金与二等助学金名单。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实际每月消费明显偏高或者有不良消费习惯者;

5.诚信意识较差者;

6.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2018、2019级学生需满足: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2020级学生需满足:素测成绩在班级前30%,学业成绩在班级前15%,以学业成绩排序;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4.课程考试无不及格情况;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获得校长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6.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

(二)指标分配

1.机电学院本科生共有12个名额,2018、2019、2020级各4个名额,每班最多只能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没有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不申请);

2.2018、2019级机制、机电、电信专业3指标,车辆和机化专业1个指标。2020级机械类专业共3个指标,电信专业共1个指标。

3.学院根据各班推荐申请人2020-2021学年度最终参评成绩(计算方法同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排序确定获得者。

(三)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者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1/2以上的学生表示同意方可推荐,并填写《附件2:各类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2

3.学院初审。学院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930日-108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1014日-101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在班级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1019日-1020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材料上报

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10月21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打包后以班级命名)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2.10月22日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打包后以班级命名)上报给年级辅导员

3.1025日-27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注意事项

成绩要求

2018、2019级学生励志奖学金、校长、专业奖学金评定,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评定条件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例》(校学发﹝2007﹞300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7〕33号)执行。2020级学生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学业成或素质测评成绩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其他相关要求

1.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推免进入我校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本科学生,参加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不参与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其他学院的本科学生在新学院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所有学生学积分以综合测评时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据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2.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3.评定办法中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指2021-2022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

4.原则上国家助学金应覆盖到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院留底备查。

5.根据《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各学院对2020-2021学年受助学生爱心实践活动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所有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6.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7.本学年原则上学生只能获得一项奖助学金;已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重复享受(即: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

8.所有申请表不得变更格式,纸质版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要求手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所有奖助学金纸质版汇总表均需班主任签字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9.在公示期间对学积分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教学工作办公室;对德育成绩有异议者请咨询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对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有异议者请咨询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

10.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联系人:尹云彦

联系电话:029-87091957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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