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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s://jiaowu.nwafu.edu.cn/tzggB/f29975e9a962415b86bcb745844c25d6.htm

各学院(系、所):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2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到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

(二)经费资助

1.国家级项目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10万元/项。

2.省级项目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

3.校级项目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不低于0.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不低于0.5万元/项。

(三)其他事宜

1.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研究所科研优势,反哺教学,服务育人,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来源,经征集拟定申报项目157项,题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有意申报的学生可与水土保持研究所相关老师和项目指导老师联系,在教务处网站的“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http://shjk.nwafu.edu.cn/aexp/productcenter.jsp)填写申报。

2.鼓励各学院(系)统筹经费资助本院(系)学生开展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1.实施计划到期的项目;

2.申请延期到期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对项目开展情况、研究过程、取得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收获与体会等进行总结和验收。

三、有关要求

1.立项数量指标。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由各学院(系)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申报、评审和择优推荐立项,具体分配立项数见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由各学院(系)组织申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学院()和团委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

2.申报1项国家级项目至少配套申报2项省级项目。

3.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在研项目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一至四年级)、一至二年级研究生(研究生限制申报创新训练项目)。

4.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2年,省级、校级项目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1-3年。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二年级研究生限报1年期项目。

5.申报项目人员组成要求。项目申请一般以团队形式进行,项目团队人员数量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学生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个省级或国家级项目,参与项不超过2项。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互联网+”社会服务、“互联网+”公益创业等自主开展研究探索;鼓励学生围绕双一流、新农科、新工科建设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6.创业训练项目要求。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7.创业实践项目要求。创业实践项目需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曾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并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实践项目优先考虑,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8.立项项目申报管理平台和操作程序。立项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3-5),并在教务处网站登录“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在项目提交成功后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6

所有立项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院后,创新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创业训练项目交至学院团工委。所有立项项目的内容必须保持纸质版、电子版及管理系统上一致,项目信息以管理系统输出信息为准。

9.结题验收专家人数和组成要求。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至少2人为其它学科或其它学院(系)人员。

10.项目申请结题程序。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提交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相关资料(附件7-8),录入已取得的成果并通知指导老师进入系统审核,方可参加结题验收答辩。

11.项目结题验收程序。项目结题验收由各学院(系)自行组织安排实施,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督查。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结题验收项目必须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获批发明专利等,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方可获评优秀。

12.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实施方式。各学院(系)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因人制宜,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线上方式需保留相关证明资料。

四、材料报送

1.立项材料报送

各学院(系)在立项评审前将评审时间、地点和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从系统打印并盖章,学院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本院项目的推荐次序,并注明是否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619日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各学院(系)将创业训练项目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0),所有材料于612日前一并报送至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04办公室科技创新部,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各学院(系)将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10),所有材料于619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2.结题材料报送

各学院(系)于结题验收前将结题验收工作安排表和评审专家汇总表电子版(附件9)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结题验收完成后登录系统填写结题验收结果和提交工作总结,并将纸质版结题验收汇总表、成果汇总表(附件11-12)和工作总结于619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结题验收材料由各学院(系)存档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确保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QQ交流群:1103306253


联系人(教务处):吴灿杰 联系电话:87091114

联系人(团   委):陈  龙 联系电话:87092033

联系人(水保所):金晶炜 联系电话:87012142



教务处  团委

2020-05-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