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 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及《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齐   黄玉祥

副组长:刘小峰  宋怀波

 员:邱    杨福增      郭文川        

        学生干部     学生代表

2.奖学金评定工作监督小组

 长:马志宏

 员:李群卓  贺喜莹

二、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我院2022年评选国家奖学金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5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235号)、《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个人电子生活照1张。

(二)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我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励名额2名。

2.评选要求

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304号)执行、《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宝钢教育奖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10000 元。评选名额 2 名,各单位可推荐人选 1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 258 号)执行。

2.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 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连同书面申请提交学院。同时需根据《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评分细则》,自行计算个人科研成绩、提供其他项目证明并提交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29日):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9月30-10月12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柴璐,办公室9229室;电话:87092240;邮箱:1139930590@qq.com。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基本学制年限。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可同时提交材料申请,但是只能获得一项。学院根据宝钢奖学金申请者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

2.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包括使用不在评审期限内的材料、使用曾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时已经使用过的申请材料、故意提高论文影响因子数值等)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包括本次参评资格在内的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对于已获得奖项的弄虚作假学生,上报学校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相关附件: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

2.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5.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6.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

7.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8.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

9.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10.学生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样本

11.奖学金评定打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