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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次数:

     

按照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发〔2021〕40号)精神,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同时,向学校党委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各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严守党纪上作表率;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学习,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先进党支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在新时代教育追赶超越中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原则

1.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教职工党员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党员中推荐,特别是向专任教师党员倾斜。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出勤率不低于90%,同时应积极参与党支部活动、学院的公益性活动。

教工党员上一年度考核应在前50%,且师德师风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学生综合测评应在专业前50%,且无违反学校、学院纪律情况。

2.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推荐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

3.先进党支部必须能够体现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党支部工作运行规范高效、战斗堡垒及表率作用发挥好等。2020年党支部工作考核优秀的支部优先推荐。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三、评选指标分配

1.优秀教工党员(10人)。教工党支部按照正式党员人数的10%推荐,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教工党员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的方式推荐。

2.优秀学生党员(13人)。按照学生正式党员的5%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学院党委研究推荐。

4.先进党支部(2个)。各党支部申请,学院党委研究推荐。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优秀党员评选由各党支部按照个人申报、党支部评选、公示等程序,向学院党委进行等额推荐,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院级优秀党员名单。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拟推荐学校优秀教工党员4人(其中专任教师党员3人)、优秀学生党员3人,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个人申请或党组织推荐,学院党委研究确定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3.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党委研究确定2个先进党支部,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相关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

五、相关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推荐。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党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真正把本部门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

2.坚持标准、认真把关。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按照学校、学院相关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综合研判申请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提名和推荐。

3.严明纪律、按时完成。各党支部要认真落实“勤快严实精细廉”要求,主动担当、合理安排,严把时间节点,严控工作节奏,严肃工作纪律,高质量完成提名推荐工作。

请各党支部参照推荐材料要求(附件1),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附件2-4,对应的事迹材料)提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附件:1.推荐材料要求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