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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于2018年10月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一)测试项目及权重

(二)测试时间与负责教师

1. 2017、2018级学生由各体育课任课教师负责在第6、7、8、9周课内进行测试;

2. 2014、2015及2016级学生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由各班负责教师在第6-10周课外进行测试,各班负责教师(见附件1)、联系方式(见附件2)。

注:为避免测试室拥挤,第一、二、三、四教研室教师应依次按照6、7、8、9周次顺序测试内容一(测试室项目)。

(三)各项目测试地点

(四)测试要求

1.所有学生必须按时完成所有测试项目(特殊情况咨询各班负责教师)。

2.测试时必须查验学生证件。

3.2014、2015、2016级学生第一次测试在测试地点门口集合,由负责教师统一安排。

4.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教师备注具体原因(如:访学、参军、休学、伤病等)。

5.各负责教师于11月30日前将测试成绩传至mpj8965@nwsuaf.edu.cn

二、注意事项

(一)《标准》(见附件3)第九条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二)按照要求全校本科生都要参加《标准》测试,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利用学院网站等加强《标准》和相关要求的宣传,组织召开班级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及时通知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按时集中参加《标准》测试工作。未通过测试的学生按照要求及时进行补测。

(三)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在补测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补测通知),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学生因病须开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医院或县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

(四)具体要求和指标计算查看测试须知(见附件4)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各项指标权重及评分表(见附件5)。

(五)每年只在补测期间申请一次免测(具体见不及格学生补测通知),基本测试期间不办理免测事宜。

(六)由于休学、留级、转专业等情况致使班级、学号等信息与现在不符的,请在第6-10周周一下午16:30——18:00到体质测试中心核实更改。

(七)如遇问题请咨询体育部。联系人:施俊香   联系电话:87092466

教务处 体育部

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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