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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

     

各年级:  
       为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2018年9月26日《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以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绍金 戴军
       副组长:黄玉祥 刘小峰
       成  员:严  欣 杜联合 乔丹丹
  二、参评对象
      2018 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就读我校的 2016 级—2018 级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等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一)博士研究生
      2016 级、2017 级博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 20%、二等奖比例 60%、三等奖比例 20%;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年 18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15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12000 元。2018 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通 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15000 元。
     (二)硕士研究生
     2016 级、2017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分等级评选,其中一等奖比例 20%、二等奖比例 60%、三等奖比例 20%;奖励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生每年 10000 元、二等奖每生每年 8000 元、三等奖每生每年 6000 元。2018 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 2016 级—2018 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无违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者,可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 8000 元。
      (三)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四、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9月28日-10月8日):研究生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小组;申请人根据《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9月版)计算自身评分,并交由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议小组审核、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学院评审(10月9日-10月12日):各年级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个人提交材料评选出个人得分。
   (三)学院公示(10月13日-10月15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向有关学科负责人提供评定结果,评审结果在学院(系、所)公示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各年级要严格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2014〕429号)及各单位制定的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二)学业奖学金汇总表上报信息直接关联研究生银行卡数据库,上报数据务必按照提供表格格式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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