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了切实保障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现就资助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入学路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孤残学生、低保家庭子女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9月3日—9月15日)。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入学后填写《路费报销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车票原件交机电学院9113办公室,经院系审核后,统一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2.审批发放(9月16日—9月30日)。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由计财处统一将路费发放至学生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学生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抚对象子女证明、孤残学生证明、低保证明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2.车票报销范围仅限学生本人从家庭所在地到学校之间的学生优惠价火车硬座票(下称火车硬座学生票)和汽车硬座票,期间产生的市内交通费不予报销。
3.因特殊情况未乘坐规定类型交通工具产生的票价,须本人出具书面说明,经院系核实后,报学校审批同意,酌情予以报销。
4.票证如有遗失或票面不完整,均不予报销。
四、工作要求
1.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按期完成此项工作,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把学生资助工作做实做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2.请各学院(系)于9月15日前将《路费报销申请审批表》、《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 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郭成洋 联系电话:029-87092240
邮箱:841095805@qq.com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