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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了切实维护良好校园交通秩序,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关于在全区开展交通整治活动的要求,结合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保卫处近期将整治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为保证此次活动顺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保安全,减事故”为原则,按照“宣传引导、密切配合、全员参与”的工作方针,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从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各个方面全面整治校园交通安全秩序,有效解决校园内车辆超速、乱停、乱放问题,禁止“三无”(无车牌、无驾照、无行驶证)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进入校园,严禁超速、逆向行驶、随意穿行等情况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组,人员如下:
组 长:徐养福 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孙 马 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
刘西平 保卫处处长
成 员:闫祖书 党委宣传部部长
王文博 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杜永峰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欧文军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杨玉科 基建规划处处长
高增刚 后勤服务中心党委书记
刘晓正 离退休职工党委书记
曹军会 团委书记
郑粉莉 国际学院院长
    各学院(系、部、所)、直(附)属单位分管安全工作领导。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职责:积极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支持。对所属部门的师生和计划外用工人员开展交通宣传教育引导,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10日-4月30日)
        做好校园交通安全整治准备工作,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做准备。
1.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宣传
(1)保卫处通过校园网、在校门口设立告示牌、校内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制作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宣传《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使广大师生对《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的内容人人皆知,为《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的实施做好准备。
(2)各单位应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校园交通管理办法》,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作为车主或行人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办法》。各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时,应安排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事故;需租用社会车辆时,必须租用具有相关专业营运资质的公司车辆。
(3)各单位对拥有摩托车的师生或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车主,及时传达学校有关整治校园“三无”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及车主充分认识驾驶“三无”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危害性。
2.完善校园道路标识及停车位设置
        保卫处对校园内的道路标识及停车位做认真调查,3月底前对需增设指示牌、停车位的地方做出统一规划,确保《校园交通管理办法》中各项规定的可操作性。4月底完成道路标识及停车位的增设工作。
3.学生区封闭
        结合我校建设开放式校园,在兼顾教职工车辆行驶方便的基础上,对南北校区学生区及教学楼附近进行封闭隔离。3月底前由学校确定最终方案,4月底前保卫处完成封闭工作。
(二)校园交通安全整治阶段(5月1日-6月30日)
1.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清理整治工作
(1)查验证件。提前一周开始检查提醒,从5月1日起,由保卫处联合示范区交警部门在南北校区各大门口,正式对进出校园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进行查验。凡有车辆号牌,驾驶证、行驶证手续齐全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出校园。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手续不齐全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发放通行证。由保卫处对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号牌齐全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建立备案登记制度,建立台账,为车主发放校园通行证、校园交通安全须知,签署安全承诺书,确保车辆管理有序。
(3)暂扣车辆。在清理整治期间,保卫处将对在校内行驶的“三无”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进行暂扣,集中保管。待其手续齐全后将车辆返还车主。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和故意制造事端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三无”车辆的处理。在清理整治期间,凡是能提供车辆合格证、税务发票的车主,保卫处将积极联系交管部门为其车辆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提供车辆合格证、税务发票的车主,车辆由车主自行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车辆,经车主同意,保卫处将联系车辆报废公司集中对“三无”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进行价格评估,由报废公司集中回收,报废公司按评估价格返还车主现金。
2.校园交通专项整治
(1)车辆超速专项整治。由保卫处在校园各主干道设立流动测速点,对校园内的机动车辆进行测速,对超过20公里/小时行驶的汽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进行登记,保卫处将根据《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四条予以处理。
(2)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保卫处认真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对未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进行登记,保卫处将根据《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五条予以处理。
(3)消防通道专项整治。
        非机动车须有序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禁止在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内停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
        非机动车未停放在指定地点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楼宇周边及楼内的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及自行车由楼宇值班人员负责清理;校园公共区域由保卫处负责清理;食堂周边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清理。
        保卫处定期对各消防通道进行检查,确保校园各个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三)交通管理常态化阶段
        从7月1日起,校园交通安全进入常态化。车辆进出校园严格按照《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凭校园通行证进入校园,无校园通行证者禁止进入校园。车辆严禁超速、乱停乱放,违者按《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保卫处不定期检查校园交通安全秩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次整治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牵涉到整个校园交通秩序和广大师生的安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协助保卫处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宣传与管理。
2.加大宣传、全员参与。校园交通安全需广大师生员工共同维护,各单位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本部门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工作,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使每一个师生员工充分理解,积极配合,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3.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校园交通安全的整治是一项综合治理工程,牵涉到每个部门和单位,各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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