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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涉农高校的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引导学生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积极践行“博学善思 躬行致知”的优良学风,努力成长为卓越农林人才,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2023-2024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齐  

副组长:刘小峰

 员:马香丽 尹云彦   周勤勤 伍景涛 秦泽倩 全体班主任

二、工作内容

(一)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

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以“创优良学风,建优秀班级,助全面发展”为主旨,体现“重参与、重过程、重效果”的主导思想,以验收促建设、以建设促学习,在全校本科生中营造“比学赶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

1.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我院2020级、2021级、2022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2.工作进程

1)班级自评(10月12日-10月15日)。各年级辅导员组织班主任、学生代表对照目标计划书内容逐项检查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意见;各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含自评总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班级成员学生成绩汇总、各类获奖汇总、四六级通过情况汇总、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记录等内容)。

2)学院评估(10月16日-10月17日)。学院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复核各班级自评总结材料与班级自评得分表(附件2),计算每班具体得分,填写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

3)学校验收。学校成立验收工作组,通过组织交流分享等方式,对学院评估情况和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形成最终验收结果。

(二)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

1.建设对象

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2.工作进程

1)填写目标计划书:2023年10月15日前

各年级要组织班主任指导所在学生班全面梳理班级学风状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分析问题与薄弱环节产生的原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奋斗目标及分步实施计划,填写《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附件3)。

2)中期检查:2024年4月

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对照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详细掌握各学生班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限期整改;对学期任务未达标的班级,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纠偏,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加强薄弱环节建设,鼓励学生树立信心,迎头赶上。

3)学年验收:2024年10月

学院根据学生班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对所有学生班级进行验收,全面总结分析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情况,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班级进行经验总结,对成效一般的班级开展原因分析,确保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强化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全面做好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和建设工作指导。

2.参与验收各学生班于10月16日12:00前将自评总结材料、班级自评得分表(附件2)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3.参与创建各学生班于10月16日12:00前将《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目标计划书》(附件3)(一式两份)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联系人:周勤勤

联系方式:029-870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