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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30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本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戴  军  王绍金  

  副组长:刘小峰  陈  军  张海辉  马志宏  黄玉祥  

  成  员:杜联合  乔海英  马香丽  杨  鹏  罗顺意 

          李  晶  杨若兰  周勤勤  李明月  郭成洋 

          各班班主任

  二、申请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预科生(不含2019届毕业学生和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预科生参照本科生标准确定贷款额度);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实际贷款额度以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为准,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最高贷款额度的,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实际贷款额度。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装订):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学生证或一卡通(复印件)、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2.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1);

  4.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3)。

  (二)学生本人须填写《2018-2019 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汇总表》(附件4)。

  五、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申请(9月29日-10 月10日):申请贷款的学生须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按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申请指南》(附件5)进行网上申请,并向所在学院(系、所)提交所需书面材料。

  (二)学院初审(10月11日-10月15日):结合贷款学生综合表现,学院对学生相关贷款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审核(10月19日-25日):学校对各学院(系、所)提交的学生贷款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

  (四)中国银行最终审批,并对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

  六、工作要求

  (一)国家助学贷款是学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及时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对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贷款的学生,一经查处,取消其贷款资格并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二)学院要加强学生贷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关注贷款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动态,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三)各年级申请学生请于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送至9113办公室周勤勤处,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以“校园地贷款+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329736049@qq.com。

  

  联系人:周勤勤

  联系电话:029-87092240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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