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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与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国家、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及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如下:

  组  长:戴  军  王绍金  

  副组长:刘小峰  陈  军  张海辉  马志宏  黄玉祥

  成  员:贺喜莹  杜联合  乔海英  周勤勤

  在领导小组下设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工作组机构如下:

  组  长:刘小峰

  成  员:贺喜莹  杜联合  乔海英  周勤勤  马香丽 

          杨  鹏  罗顺意  李  晶  杨若兰  周勤勤 

          李明月  郭成洋  各班班主任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9月2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指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4.2015、2016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分数≥425分),2017级学生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二)指标分配

  学校分配我院22个指标。学院根据学校所分配指标,按年级、专业、班级数目情况,将指标分配如下:2015级7个,2016级7个,2017级8个。

  2015级机制专业2个指标,机电、机化、电信、车辆专业各1个指标;2016级机制专业2个指标,机电、机化、电信、车辆专业各1个指标;2017级按照专业大类分配,机械类(机化、机制、机电和车辆)6个指标,电信专业1个指标。

  2015级、2016级、2017级各剩下1个年级流动指标,该流动指标在评定时,根据申请者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在本年级内不分专业排序进行评定。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A4纸正反面套印,一式两份),填写说明请参见(附件1);

  (2)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请参考附件3,电子版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不得超过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3.学院评审

  (1)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的指标,学院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的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在专业内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获奖者;

  (2)各年级流动指标由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在年级内不分专业排序,取学积分最高者,学积分相同者2015级、2016级取六级成绩最高者,2017级取四级成绩最高者;

  (3)如果遇到班级、专业无符合推荐人选的情况,学院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将根据学积分、四六级成绩高低,在不同专业评选学积分最高者。

  评审完成后,学院将审核结果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2.受纪律处分者;

  3.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9月2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指教务网学分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4.2018-2019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必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分数≥425分)。

(二)指标分配

  今年我院共分配到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52个,2015级17个、2016级17个,2017级18个。2017级按照专业大类分配。其中各年级学生班各分配1个,2015、2016级各年级机制1个流动指标,机化和车辆共1个流动指标,电信和机电共1个流动指标。2017级机械类(机化、机制、机电和车辆)3个流动指标,电信专业1个流动指标。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书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请参考附件3,电子版,并附电子生活照1张。

  2.班级评议推荐

  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且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各学生班每班推荐2名(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班级不推荐),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4)。

  注意:每班所推荐的学积分较高的申请者直接确定为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班级所推荐的学积分较低的申请者,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分配的指标,学院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的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在专业内排序,由高到低确定获奖者,学积分相同取四级成绩最高者。

  3.学院评审

  学院在审查班级所确定的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获奖资格后予以确认,评审完成后,学院将审核结果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

  3.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5.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四、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分3500元和2500元两个等级。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申请者原则上必须在2018年9月20日前在学校交费注册;

  3.2018-2019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者需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

  2.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对提出申请的同学情况进行讨论,参照2018-2019学年贫困认定的结果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提交班会民主评议。

  3.班级民主评议。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的同学多数同意方可推荐。须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018-2019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

  4.学院(系)初审。学院(系)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并确定资助等级,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指标分配

  原则上一等助学金每班分配3个指标,二等助学金分配6个指标,各年级根据班级人数及已获社会助学金情况进行适当微调,具体年级分配指标见附件17。上学年有必修课程重修者取消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资格。

  注意:2017级学生按照专业分流后班级进行评定。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受纪律处分者;

  2.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4.上学年度受无偿资助的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未达到学校规定学时或考核不合格者。

五、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奖励对象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一)校长奖学金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5%(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4.申请者上一学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已获得校长奖学金者不得再次申请;

  6.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

(二)指标分配

  1.机电学院本科生共有12个名额,2015、2016、2017级各4个名额,每班最多只能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没有符合条件的班级可不申请);

  2.2015级和2016级的4个名额,学院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的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以机制、机电、机化专业为单位排序,产生学积分最高的3名获得者,以车辆和电信专业为单位排序,产生学积分最高的1名获得者;

  3.2017级的4个名额,学院将各班所推荐申请人2017-2018学年度学积分以机械类(机化、机制、机电和车辆)为单位排序,产生学积分最高的3名获得者,以电信专业为单位排序,产生学积分最高的1名获得者。

  注意:在评定过程中如果学积分成绩相同,将根据其英语四六级成绩评定。

(三)校长奖学金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者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一式两份);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1/2以上的学生表示同意方可推荐,并填写《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学院初审。学院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初审名单与申请表等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曹德旺助学金、宝钢教育奖、九九助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广州校友励志奖学金、太白棓煜兴奖学金、文华奖学金、华福证券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恒大奖助学金、理想爱心奖助学金、诚朴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曹德旺助学金

  曹德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连续资助至大学毕业,该资助金仅用于解决贫困生的生活困难。

  1.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志振兴中华,毕业后愿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纪行为;

  (3)为人正直、乐于助人,作风严谨,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和生产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文明,身心健康;

  (4)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属特困学生,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取消受助资格

  (1)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

  (3)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一学年出现3门以上重修者;

  (4)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5)休学、跟班试读者;

  (6)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指标及要求

  我院共取得本项奖学金指标6个,根据有关要求,此次评定仅面向2018级同学。有关指标分配办法见附件17。

  4.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2018-2019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二)九九助学金

  九九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园林、风景园林、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2018级为机械类)、农林经济管理及社会工作专业家庭经济特別困难的全日制优秀本科学生,基金会根据学校推荐的人选择优录取,最终确定产生10名获奖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连续资助4年。

  1.评定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3)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孤儿家庭、农村生源学生优先考虑。

  2.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4)将获得的奖学金用于学习、生活以外的非正常消费者;

  (5)在申请该项助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项奖学金我院分配推荐指标2个,仅限于2018级机械类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4.需提交材料

  (1)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思想品德、创新能力等方面情况)(使用西农稿纸手写);

  (2)《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附件15);

  (4)《2018-2019学年度九九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三)朱英龙贫困助学金

  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注册的全日制家庭贫困本科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每人每年1000元。

  1.评定条件

  (1)品德优良:热爱祖国,热爱专业,具有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不良行为和习惯;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3)生活清贫,家庭困难,家庭平均月收入不足500元;本人生活俭朴,月平均生活费在150元以下;一般未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资助;

  (4)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孤残学生、家庭突遭不幸的学生及单亲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

  2.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暂停、变更、终止颁发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2)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勉强参加不发挥积极作用者;

  (3)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一学年出现2门以上重修者;

  (4)将获得的奖学金用于学习、生活以外的非正常消费者;

  (5)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6)生活奢侈,有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者;

  (7)休学一学年以上者;

  (8)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

  3.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本项奖学金我院分配指标31个,其中一等助学金指标8个,各年级各2个指标,二等助学金指标23个,2015级5个指标,2016、2017、2018级各6个指标,具体分配见附件17。

  根据朱英龙先生要求,为扩大受助面,让更多同学享受到资助,已获得上学年朱英龙贫困助学金的学生,本年度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4.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朱英龙贫困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基本情况、学生的学业情况、获奖感言、今后的努力方向及回报社会的决心等。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电子版)(撰写格式请参考附件13)。

(四)太白棓煜兴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陕西太白县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奖励名额根据申请人的数量及申请人的综合水平情况确定。

  1.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

  (2)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要以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的学生1/2以上表示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系)初审。学院(系)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

  (4)学校审定并公示。学校对学院(系)报送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并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资助方备案。

  3.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太白棓煜兴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五)文华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奖励名额20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1个,面向我院2016级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课程考试作弊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5)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文华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六)华福证券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奖励名额11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

  (3)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1个,面向我院2016级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课程考试作弊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5)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华福证券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七)宝钢教育奖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选名额2人,奖励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

  (3)尊师爱友,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1个,面向我院2015级学生,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课程考试作弊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5)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4)(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宝钢教育基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本科成绩单》、2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

  5.注意事项

  宝钢教育奖的所有材料需在9月25日前交到9113办公室周勤勤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29736049@qq.com,逾期无效。

(八)广州校友励志奖学金

  评定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人民币,奖励名额为10名。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勤奋上进,成绩良好,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1个,面向我院2017级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诚信意识较差者;

  (3)在申请该项助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广州校友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九)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评选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今年我校奖励名额24名,奖励金额每人每年10000元人民币。上年度获奖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奖励。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为人正直、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热爱所学专业,态度端正,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5)同等条件下,2018-2019学年度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6)未获得其他类社会奖助学金者。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2个,面向我院2018级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不诚实守信;

  (2)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十)恒大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今年我校评选名额140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上年度获奖助学生经考核符合评选条件的连续资助。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3)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一年级学生不作成绩要求;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11个指标,其中2018、2017、2015级各3个指标,2016级2个指标,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2)诚信意识较差;

  (3)在申请该项奖助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

  (4)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恒大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十一)理想爱心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名额40名,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

  1.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2个,面向我院2018级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2)诚信意识较差;

  (3)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理想爱心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十二)诚朴奖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资助金额每人5000元人民币。

  1.学生基本申请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4)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指标及要求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分配指标2个,面向我院2017级同学,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7。

  3.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1)不诚实守信;

  (2)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3)受学校纪律处分。

  4.申请学生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诚朴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七、对曹德旺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香港思源奖助学、春雨奖学金、九九助学金、深圳校友奖助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等社会连续性资助奖学金受助学生的考核

  根据资助方要求,对获得2017-2018学年度曹德旺助学金等八项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缺额在同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中递补。各类连续性质奖助学金需考核学生名单见附件8。

(一)曹德旺励志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受校级处分、出现3门及以上重修、有不良嗜好者,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2018-2019学年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2.新递补的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一式两份)(附件9);

  (2)《2018-2019学年度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2018-2019学年连续性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6)。

(二)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明显下降,出现两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参加义务活动不积极者,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审核表》(附件11)(A3纸正反面套印,手写,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

  2.新递补的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变更表》(附件10)(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2018-2019学年连续性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6)。

(三)香港思源奖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上学年出现考试不及格或者学习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情况、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内容)(西农稿纸手写);

  (2)《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A4纸正反面套印)(附件12)(一式两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4)《2018—2019学年度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2.考核不合格者,则取消其享受香港思源奖助学金资格,空出名额不再递补。

(四)春雨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春雨奖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受校级处分、出现3门及以上重修、有不良嗜好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春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春雨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班级民主评议过程须有书面记录,并随学生申请材料一起上交。

  2.新递补学生所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春雨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4);

  (3)《2018-2019学年连续性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6)。

  (4)班级民主评议书面材料。

(五)九九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九九助奖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受校级处分、出现3门及以上重修、有不良嗜好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手写申请书;

  (2)《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5);

  (5)《2018-2019学年度九九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4)。

  2.新递补学生所需提交材料:

  (1)手写申请书;

  (2)《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5);

  (5)《2018-2019学年度九九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4);

  (6)《2018-2019学年连续性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6)。

(六)深圳校友奖助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深圳校友奖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受校级处分、出现3门及以上重修、有不良嗜好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深圳校友奖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4)。

  2.新递补学生所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深圳校友奖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4);

  (3)《2018-2019学年连续性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6)。

(七)王同川励志奖学金

  各相关班需对2017-2018学年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受校级处分、有挂科记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低于班级前20%者,取消其享受该项资助的资格。

  1.考核合格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4)。

  2.新递补学生所需提交材料:

  (1)《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9)(一式两份);

  (2)《2018-2019学年度王同川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4);

  (3)《2018-2019学年连续性资助奖助学金变更情况统计表》(附件16)。

八、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9月18日-9月21日):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文件,安排布置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21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并在班级申请;

(三)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25日-9月26日):各班成立以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召开专题班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四)材料上报

  各类奖助学金上交材料时间安排如下,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1. 9月25日下午18:00点前将宝钢教育奖的所有材料交到9113办公室周勤勤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329736049@qq.com

  2.9月27日下午17:00点前以班为单位上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请材料。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打包后以班级命名)上报给各年级辅导员;

  3.9月29日下午17:00点前以班为单位上报国家助学金和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上报到机电学院9113办公室周勤勤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1329736049@qq.com。

(五)学院初审(9月28日-10月12日)。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上报学校。

九、注意事项

(一)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者上学年度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超过3门以上(含3门),取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

(二)获得国家奖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的同学不得申请其他所有奖助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贫困生以及社会类奖助学的同学,如果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以及获得班级评议小组的全部通过后,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总额不得超过8000;

(三)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条件中,国家奖学金“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前50%”,宝钢教育奖“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四)学生不可同时享受两项社会类奖助学金;

(五)转专业学生均在新学院、新班级申请;

(六)所有学生学积分以综合测评时教学办提供的数据为准,如有需要,转入我院的学生须在原学院开据成绩单证明,提交证明后方可参评;

(七)各项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均在附件中,请从学院网上下载;各类奖助学金表格不得随意变更,纸质版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要求手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业成绩表》按教务处网站格式统一打印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严禁使用订书钉;

(八)所有材料的填写务必参照附件1进行,填写不规范者取消评选资格;

(九)如有疑问请咨询机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113室);

(十)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对应年级辅导员老师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

  

  联系人:周勤勤

  联系电话:029-87092240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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