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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 2018 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放假时间:7 月 14 日至 9 月 2 日。
2.新生开学时间:
(1)2018 级本科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 8 月 25 日至 26日,8 月 27 日至 9 月 9 日进行军事训练。
(2)2018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 9 月 4 日, 9 月 5日至 9 日开展入学教育。
(3)9 月 10 日(星期一)本科新生、研究生新生正式上课。
3.其他年级在籍学生开学时间:9 月 3 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学院(系、所)应提前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于 9 月 1 日至 2 日完成在籍学生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1.放假时间:7 月 18 日至 8 月 30 日。各单位在确保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安排轮休。
2. 8 月 31 日(星期五)正式上班,请各单位及时将教职工到岗情况报人事处。
三、暑假值班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暑假期间值班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3:00-6:00;学校总值班室(87082809)、学生、保卫、后勤、网络部门安排 24 小时值班。
2.暑假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到岗值班要求,坚守岗位、认真处理有关工作任务,及时传递信息、沟通情况。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3.7 月 16 日前,各单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暑假值班安排。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办公室和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排除校园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暑期外出基本情况,教育师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好暑期调研考察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3.学工部、研工部要会同后勤服务中心,准确掌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做好图书馆、自习室、体育场等学生活动场所向学生的开放工作。
4.各单位拟在暑期安排的重大活动,于 7 月 13 日前将活动安排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以便统筹协调。
5.涉及新生接待的单位,应提早安排,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6.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维护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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